一、 适应证
1、有颈部淋巴结转移者
2、有远处转移如纵隔淋巴结转移,肺转移、骨转移、脑转移等。
3、术中发现肿块与正常组织有粘连或有血管癌栓者
4、原发灶直径大于4厘米
5、有甲状腺被膜侵犯。
6、肿块突破包膜者7、有多发病灶者
8、侵袭性类型(如高柱状)
二、治疗前准备
1、首次治疗(清甲治疗)
禁碘4周,停用优甲乐四周或TSH大于30。如果手术后准备做碘131治疗者,建议手术后不要给优甲乐或甲状腺素片。
另外,碘131治疗前6周内千万不要做CT增强,切记!!。
2、多次治疗(转移灶治疗)
禁碘4周,停优甲乐三周或TSH大于30
3、治疗前主要禁止的含碘食物包括:淡水鱼、海鱼、海鲜、海带、紫菜、发菜、鸡蛋、鲜牛奶、凉茶、可乐。
4、住院前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病理报告单(必须提供)
(2)手术记录
(3)手术后出院小结(必须提供)
(4)其它检查(如B超、ECT、PET、CT等)
三、治疗时的剂量判断
1、清甲:100-150mci
2、颈部淋巴结转移:150-200 mci
3、纵隔淋巴结转移:200-230 mci
4、颈部软组织侵犯:180-230 mci
5、肺部转移:200-250 mci
6、骨转移:250-299 mci
治疗后继续禁碘四周
四、治疗的间隔时间:
清甲与第一次治疗转移灶间隔时间为3个月,二次转移灶治疗间隔时间为6个月。
五、治疗次数的决定
达到上述适应证的所有病人在清甲后均进行清灶治疗。如病人在四次清灶治疗后,病灶仍存在者,则延长治疗时间至1-2 年一次。
六、随访
1、未治愈病人
治疗后第一个月、第三个月各随访一次,第一个月查甲功八项、血常规、肝能功能、电解质。第三个月加查颈部B超。第六个月停药禁碘进行治疗。
2、治愈病人
治疗后第一个月、第三个月各随访一次,第一个月查甲功八项、血常规、肝能功能、电解质。第三个月加查颈部B超。第六个月停药禁碘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重复上述三次个周期均正常,则延长至一年为周期的检查:即第一个月、第六个月各随访一次。第一个月查甲功八项、血常规、肝能功能、电解质。第六个月加查颈部B超。第12个月停药禁碘进行全面检查。连续三次正常,则改为三年为一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