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和我国指南,IV 期分化型甲状腺癌的综合治疗原则如下:
1. 对于局部病灶,包括甲状腺和颈部淋巴结的病灶:
- 如果能通过手术根治性切除,首选手术;
- 无法根治性切除、并且病灶能摄取(吸收)碘,可以先手术,然后对残留病灶行放射性碘(radioactive iodine,RAI)治疗;
- 无法根治性切除,并且病灶不摄取碘,可以选择外放射治疗或靶向药物治疗(如索拉非尼、乐伐替尼等)。
2. 对于复发或转移病灶,可以选择的治疗方案包括:
- 如果可以手术切除,首选手术治疗;
- 如果病灶能摄取碘,可进行 RAI 治疗;
- 如果肿瘤没有进展或进展较慢,并且没有症状、没有侵犯重要区域如中枢神经系统等,可以在外放射治疗、内分泌治疗前提下,密切观察;
- 如果病灶对 RAI 治疗不敏感,并且病情进展迅速,可以考虑化疗和靶向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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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撰写: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婷婷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