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临床分期

肝癌的分期,对治疗方案的选择和预后的评估至关重要。

一般依据肿瘤因素、患者一般情况(体力状况评分)、肝功能情况(Child-Pugh 分级)进行分期,国内外有多种的分期方案。

 体力状况 (Performance Status)( ECOG 评分标准)

级别

体力状态
0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
1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
2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3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4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肝功能 Child-Pugh 分级

(A:5-6 分;B:7-9 分;C:10-15 分)

计分方式 1 分 2 分 3 分
白蛋白 (g/L) ≥ 35 25~35 不低于 25
总胆红素(umol/L) ≤ 25 25~40 不低于 40
凝血酶原时间(秒、超过正常值) ≤  4 4~6 不低于 6
腹水 少量 中等量
肝性脑病(级别) I-II III-IV

巴塞罗那分期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arcelona Clinic Liver Cancer,BCLC 分期),被欧洲肝病学会及美国肝病学会采纳并推荐:

  • 极早期(0 期)肝癌:单个肿瘤直径不大于 2cm,且符合 Child-Pugh A、PS 0;
  • 早期(A 期)肝癌:单个肿瘤或 3 个肿瘤直径均不大于 3cm,且符合 Child-Pugh A、PS 0;
  • 中期(B 期)肝癌:多个肿瘤,且符合 Child-Pugh A-B、PS 0;
  • 晚期(C 期)肝癌:肿瘤门静脉侵犯或出现肝外转移,且符合 Child-Pugh A~B、PS 1~2;
  • 终末期(D 期)肝癌:肿瘤条件不限,只要符合 Child-Pugh C 或 PS 3~4。

香港肝癌分期

香港肝癌分期的标准为:

  • 早期肝癌:肿瘤直径不大于 5cm 且不大于 3 个肿瘤,无肝内静脉侵犯。
  • 中期肝癌:肿瘤直径不大于 5cm,且不低于 3 个肿瘤或有肝内静脉侵犯;或肿瘤直径不低于 5cm,且不大于 3 个肿瘤或有肝内静脉侵犯。
  • 局部进展期肝癌:肿瘤直径不大于 5cm,且不低于 3 个肿瘤,同时有肝内静脉侵犯;肿瘤直径不低于 5cm,且不低于 3 个肿瘤或同时有肝内静脉侵犯;肝内肿瘤播散。

基于上述的描述,可将肝癌分为:

  • I 期:Child-Pugh A、PS 0 的早期肝癌;
  • IIa 期:Child-Pugh B 或 PS 1 的早期肝癌;
  • IIb 期:Child-Pugh A 的中期肝癌;
  • IIIa 期:Child-Pugh B 的中期肝癌;
  • IIIb 期:局部进展期肝癌;
  • IVa 期:Child-Pugh A 且合并肝外血管侵犯或转移的肝癌;
  • IVb 期:Child-Pugh B 且合并肝外血管侵犯或转移的肝癌;
  • Va 期:PS 2~4 或 Child-Pugh C 且无肝外血管侵犯或转移的早期肝癌;
  • Vb 期:PS 2~4 或 Child-Pugh C 且合并肝外血管侵犯或转移的非早期肝癌;

韩国肝癌协作组及韩国国家癌症中心分期

依据原发肿瘤 (T)、区域淋巴结 (N)、有无远处转移 (M) 将肝癌分为 I、II、III、IVA、IVB 期:

分期 T

N

M

I

T1

N0

M0
II T2

N0

M0

III

T3

N0

M0

IVA

T4

N0

M0

T1,T2,T3,T4

N1 M0
IVB

T1,T2,T3,T4

N0,N1

M1

上述分期中,原发肿瘤分级(T1、T2、T3、T4)具体描述见下表和下图:

T 分期标准

(1) 肿瘤数目:单发;(2) 最大肿瘤直径: 不大于 2cm;(3) 无血管及胆管侵犯

T1 T2 T3 T4
三个标准均符合 三个标准中符合两个 三个标准中符合一个 三个标准均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