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血压的降压目标
1、普通高血压病人的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
2、同时患有糖尿病、脑血管病、稳定型冠心病、慢性肾病的高血压及年轻人高血压要降到130/80mmHg以下。
3、老年人(65岁以上)的高血压要降到150/90mmHg以下。但冠心病和高龄患者舒张压低于60mmHg时应予关注。
4、如能耐受,以上全部患者的血压可进一步降低,建议尽可能降压至120/80mmHg以下。
5、高血压治疗血压达标时间:一般情况下,1~2级高血压治疗争取4~12周内血压达标;若患者治疗耐受性差或老年人达标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糖尿病的降糖目标
1、空腹血糖降至3.9~7.2mmol/L;
2、非空腹血糖降至10mmol/L以下;
3、糖化血红蛋白降至7.0%以下。
血糖控制目标必须个体化,儿童、老年人、有严重合并症者血糖控制目标可适当宽于一般人(如:空腹血糖<8.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0.0mmol/L、糖化血红蛋白<7.5%),以避免低血糖的发生。有严重或频发低血糖史的病人也不宜制定严格的血糖控制目标。
降糖的同时要特别警惕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的标准:糖尿病人<3.9mmol/L,非糖尿病人<2.8mmol/L。专家告诫低血糖的危害性:一次严重的低血糖和由此引发的身体伤害会抵消一辈子控制血糖所带来的益处。
三、高血脂的控制目标
治疗高脂血症(血脂异常)首先要判断患者今后发生心血管病事件的危险度。
除高血压外的其它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有:
①年龄(男)≥45、(女)≥55岁,
②吸烟,
③H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4mmol/L,
④肥胖(体重指数≥28kg/m2),
⑤早发缺血性心血管病家族史,早发即一级男(女)亲属,55(65)岁前发病,缺血性心血管病指冠心病、缺血性脑卒中。
极高危:①急性心肌梗死,②不稳定性心绞痛,③缺血性心血管病(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合并糖尿病――→总胆固醇(TC)≥4.14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07mmol/L时开始服降脂药物,使前者降至3.11mmol/L以下、后者降至2.07mmol/L以下。
高危:①冠心病人,②糖尿病人,③缺血性脑中风,④短暂脑缺血发作,①~④时TC>5.18mmol/L、LDL-C>3.37mmol/L,⑤高血压且其它危险因素数≥1以及TC≥6.22mmol/L、LDL-C≥4.14mmol/L――→总胆固醇(TC)≥4.14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59mmol/L时开始服降血脂药物,使前者降至4.14mmol/L以下,后者降至2.59mmol/L以下。
中危:无冠心病及糖尿病,①高血压且其它危险因素数≥1以及TC5.18~6.19mmol/L、LDL-C3.37~4.12mmol/L,②高血压且无其它危险因素及TC≥6.22mmol/L、LDL-C≥4.14mmol/L,③无高血压且其它危险因素数≥3者及TC≥6.22mmol/L、LDL-C≥4.14mmol/L――→总胆固醇(TC)≥6.22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4.14mmol/L时开始服降血脂药物,使前者降至5.18mmol/L以下,后者降至3.37mmol/L以下。
低危:无冠心病及糖尿病,①高血压且无其它危险因素及TC5.18~6.19mmol/L、LDL-C3.37~4.12mmol/L,②无高血压且其它危险因素数≥3以及TC5.18~6.19mmol/L、LDL-C3.37~4.12mmol/L,③无高血压且其它危险因素数<3以及TC≥5.18mmol/L、LDL-C≥3.37mmol/L――→总胆固醇(TC)大于6.99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大于4.92mmol/L时开始服降血脂药物,使前者降至6.22mmol/L以下、后者降至4.14mmol/L以下。
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5.65mmol/L),为防止发生急性胰腺炎,应首先积极降低甘油三酯轻、中度甘油三酯升高(2.26~5.64mmol/L):
第一步:先确定病人的心血管病危险度分层(极高危、高危、中危、低危);
第二步:LDL-C达标为首要目标(极高危<2.07mmol/L、高危<2.59mmol/L、中危<3.37mmol/L、低危<4.14mmol/L);
第三步:非HDL-C(TC减去HDL-C)达标为次要目标(极高危<2.85mmol/L、高危<3.37mmol/L、中危<4.15mmol/L、低危<4.92mmol/L)。
第四步:上述均达标后,必要时才考虑使用贝特类等药物降低甘油三酯(有专家提出,为使非HDL-C达标,首选贝特类药物)。
甘油三酯临界升高(1.70~2.25mmol/L):进行非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