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中,对于出现寡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时会存在这样的疑问:
这个时候还做局部放疗?有意义吗?
NCCN 指南:放疗的地位不可小觑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为了表示对 NCCN 指南的尊敬,我们先回顾一下 2017 版中关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放疗部分的内容。
1、晚期 / 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IV 期)
(1)推荐使用放疗进行局部症状的缓解或预防(如疼痛、出血或阻塞)。
(2)对于接受过胸腔内疾病放疗并且具有良好的 PS 评分者,部分接受孤立或少数转移灶(寡转移,包括但不限于脑、肺和肾上腺)局部根治性放疗的患者能够获得生存延长。
(3)对于寡转移的根治性放疗,在受累部分能够安全进行放疗的前提下,立体定向消融放疗(SABR ;也称立体定向放疗,SBRT)是较为合适的选择。
NCCN 指南肯定了放疗对肺癌寡转移的作用,但要注意患者人群的选择。具体怎么选呢?这是一个问题,指南中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2、晚期 / 姑息性放疗
(1)对于姑息性放疗,剂量和分割次数需要根据治疗目的、症状、体力状态等情况制定个体化方案。
(2)短程放疗与长程放疗对疼痛的缓解效果相似,但短程放疗进行再次治疗的可能性更大,比较适用于一般情况较差和 / 或预期寿命较短的患者。
(3)较高剂量 / 较长疗程(如 ≥ 30 Gy/10f)的胸部放疗,可适当改善生存和胸部症状,尤其对于一般情况良好的患者。
(4)当需要使用较高剂量(如 >30 Gy)进行胸部放疗时,应尽量减少对正常组织的照射(可采用 3D-CRT、IMRT 或质子治疗)。
3、姑息性放疗的剂量
说了半天,具体的处方剂量如何呢?
从指南来看,放疗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