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清扫淋巴结数目问题

  关于淋巴结清扫数目,目前认为应该大于10枚,实际临床上,有相当的比例达不到这个数目,有可能的确是病人淋巴结数目真的少,也有可能是病理取材时没有剥出所有淋巴结,还有可能就是外科医生没有清扫除所有的腋窝淋巴结。所以各个医院之间差异非常大。关于应切除多少淋巴结,也有不少争论。

  腋窝淋巴结数目的临床意义有两方面:

  1、腋窝淋巴结转移比较少,腋窝淋巴结数目仅仅是制定后续治疗的依据。举个例子:0/10和1/30哪个更可信?谁能保证剩下的20多淋巴结里面不会有1个阳性淋巴结?差这一个淋巴结,高危和中危的界限就跨过了,绝经后T0乳腺癌,如果ER+的话,N0就不需要打化疗,N1就需要打化疗-这是个原则问题。

  再举个例子:3/10和4/30哪个更轻?谁能保证剩下的20多淋巴结里无疑是阳性的呢?差这一个,放疗不放疗就会做出错误决定-这是个原则问题。

  2、腋窝淋巴结转移比较多,此时腋窝清扫就不仅仅是分期的手段了-此时腋窝肿瘤的切除本身就是治疗手段,腋窝不给人家清理干净了,术后复发了,再想补救手术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既然能有机会在第一次手术的时候给人家清扫干净,就不要给人家留下后患。

  一方面是关乎患者治疗策略制定的原则问题,一方面仅仅是医生的举手之劳,为什么有的人在化疗、内分泌治疗上天天讲的那么细致,临床试验那些数字天天折腾不厌其烦,怎么遇到这么原则的问题上反而打马虎眼呢?不应该选择不到位的手术后再用非常昂贵的各项措施来弥补。

  取淋巴结多没依据,其实取淋巴结少也没有确切的证据。目前被最广泛引用的证据是NSABP实验中说:当淋巴结清扫超过十个可以评价预后,并没有说更多会不好,六十分及格的学生和95分的学生肯定不一样。

  另一个实验说腋窝放疗和腋窝清扫等效-但是目前腋窝不常规放疗。也有研究认为腋窝清扫能造成较高的上肢水肿发生率,但我做过那么多手术从没见过上肢水肿,有的专家发生率特别高,是否与手术操作有关。既然取多取少证据都不是很足,那为什么不给患者更安全的治疗呢?现在有很多资料认为清扫第三站和腋尖对预后影响有限,但是,看看那些腋窝复发的病例有多么惨就明白了。当然,内科医生可以说患者是死于上肢水肿和感染的,不是死于乳腺癌,那就是不是肿瘤相关死亡了。但是,作为外科医生我不认为患者死于腋窝复发导致的上肢水肿和丹毒不是肿瘤相关死亡的说法。举手之劳,给患者更多的安全,为什么不做呢。患者的生命在在讲课医生仅仅是数据,但是对患者可不是概率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