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1、妊娠前糖尿病合并妊娠:

  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大于或等于6?5 %;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有症状。

  2、妊娠期糖尿病:无妊娠前糖尿病的女性,在24周~28周妊娠期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

  值:空腹血糖5?1mmol/L;

  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

  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

  有一项异常者可诊断。

  3、妊娠期血糖管理标准:空腹血糖<5?2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4、妊娠期药物应用:

  (1)胰岛素能控制血糖且不透过胎盘。

  (2)口服降糖药能透过胎盘有致畸作用和新生儿低血糖,原则上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