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肥胖和糖尿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但是,很多人对糖尿病并不了解,即使是检查了血糖,也不知道是否患病。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如何诊断糖尿病。
目录
糖尿病的发病人群
首先,以下几类人群需要当心自己是否患有糖尿病,主要包括:
- 有三多一少症状,即多尿、口渴多饮、多食且体重下降。
- 因为糖尿病各种急慢性并发症或伴发病就诊的人。
- 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包括:有血糖轻度升高史;年龄 ≥ 45 岁;超重或肥胖的人;2 型糖尿病的一级亲属(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巨大婴儿生产史或妊娠糖尿病史的妇女;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女性;长期服用抗抑郁症药物的人。
总之,有以上这些因素的人群,需要定期检查血糖,注意糖尿病的发生。
诊断糖尿病的检查方法
其次,诊断糖尿病应该根据静脉血浆血糖,而不是用血糖仪检测的毛细血管血糖检测结果。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是诊断糖尿病时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检查方法。
当血糖高于正常范围但又达不到确诊糖尿病的标准时,需要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具体过程为:在没有进食任何食物 8 小时后,清晨空腹状态下,口服 75 克无水葡萄糖,通常将这些葡萄糖溶于 250~300 毫升水中,5~10 分钟内喝完,在空腹及喝葡萄糖水后 2 小时测静脉血葡萄糖水平。
在 OGTT 具体操作时,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 在急性疾病或应激情况时不宜行 OGTT。
- 试验过程中,受试者不能喝茶及咖啡、不能吸烟、不能做剧烈运动。
- 试验前 3 天要正常进食(不能吃太少),并停用可能影响血糖的药物。
糖化血红蛋白(HbA1c)
糖化血红蛋白(HbA1c)是代表患者近 8~12 周平均血糖的一个指标。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糖尿病学会已经将 HbA1c ≥ 6.5% 作为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由于我国相关资料不足以及缺乏检查方法的标准化,目前还没有将其作为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目前,国内采用的糖尿病诊断标准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 1999 年标准, 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的诊断标准具体如表 1 和表 2 所示:
表 1. 糖尿病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 静脉血浆葡萄糖水平(mmol/L) |
1. 糖尿病症状* 加随机血糖 或 |
≥11.1 |
2. 空腹血糖(FPG)** 或 |
≥7.0 |
3. OGTT 2 小时血糖 | ≥11.1 |
表 2. 血糖状态分类
正常 |
糖尿病前期 | 糖尿病 | |
空腹血糖(mmol/L) | 3.9~6.0 | 6.1~6.9 | ≥7.0 |
OGTT 2 小时血糖(mmol/L) | <7.7 | 7.8~11.0 | ≥11.1 |
* 糖尿病症状指多尿、口渴多饮和体重下降。
** 空腹是指 8 小时内没有任何进食;任意时间指一天当中的任何时间,无论上一次进餐时间和进食量是多少。
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异常两种状态,应根据 3 个月内的两次 OGTT 结果,用其平均值来判断。
对于没有糖尿病症状的人,仅仅一次血糖数值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时,必须在另外一天复查血糖,明确是否患有糖尿病;如果复查结果没有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则应定期复查。
在严重疾病或者应激状态下,有可能出现应激性高血糖,不能根据这个血糖来诊断糖尿病,要在应激消除后复查血糖,才能确定是否患有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
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即妊娠糖尿病史、肥胖、尿糖阳性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孕期首次产前检查时,应使用普通糖尿病诊断标准来筛查孕前未诊断的 2 型糖尿病。如果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则确诊在怀孕之前患有糖尿病。
如果初次检查结果正常,可在怀孕 24~28 周进行 75 克 OGTT 筛查有无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达到或超过下面至少一项指标:空腹血糖 ≥ 5.1 mmol/L,1 小时血糖 ≥ 10.0 mmol/L 和(或)2 小时血糖≥ 8.5 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