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肝癌患者适合介入治疗?

根据我国《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7 年版)》,原发性肝癌介入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如下。

哪些肝癌患者适合介入治疗?

  • 中期肝癌患者(IIb 期、IIIa 期和 IIIb 期的部分患者),肝功能储备功能良好(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 A 或 B 级),患者体力状态情况良好(ECOG 评分 0~2);
  • 可以手术切除,但由于其他原因(如高龄、严重肝硬化等)不能或不愿接受手术的早期肝癌患者(Ib 期和 IIa 期);
  • 多发结节型肝癌;
  • 门静脉主干未完全阻塞,或虽完全阻塞但肝动脉与门静脉间代偿性侧支血管形成;
  • 肝肿瘤破裂出血或肝动脉-门脉静分流造成门静脉高压出血;
  • 控制局部疼痛、出血以及栓堵动静脉瘘;
  • 肝癌切除术后,介入造影可以早期发现残癌或复发灶,并给予介入治疗。

哪些肝癌患者不适合介入治疗?

  • 肝功能严重障碍(Child-Pugh C 级),包括黄疸、肝性脑病、难治性腹水或肝肾综合征;
  • 凝血功能严重减退,且无法纠正;
  • 门静脉主干完全被癌栓栓塞,且侧支血管形成少;
  • 合并活动性肝炎或严重感染且不能同时治疗者;
  • 肿瘤远处广泛转移,估计生存期不低于 3 个月者;
  • 恶液质或多器官功能衰竭者;
  • 肿瘤占全肝比例大于 70%(如果肝功能基本正常,可考虑采用少量碘油乳剂分次栓塞);
  • 外周血白细胞和血小板显著减少,白细胞低于 3.0×10/L(非绝对禁忌,如脾功能亢进者,与化疗性白细胞减少有所不同),血小板低于 50×10/L;
  • 肾功能障碍:肌酐高于 2mg/dl 或者肌酐清除率低于 30ml/min。